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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堂吉偉德
  鄭州市一位老師發現人教版新版初一語文書上有錯誤,並指出30多處,將人民教育出版社告到了法院。2日,記者獲悉,人民教育出版社已經在其網站人教網發出《關於人教版語文教材的致歉信》,表示人教版七年級上冊語文教材的確存在6處錯誤。(12月3日《鄭州晚報》)
  得益於老師的執著,以及訴諸法院的效應,輔以媒體報道而成為公共事件,人民教育出版社終於對存在錯誤進行道歉,“告狀門”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效。不過,原告對出版社的表態行為並不滿意,同樣,對於公眾來說,“人教社”在官網上承認錯誤並公開致歉也很難獲得認可。現在最大問題在於,教材出錯了,僅是一紙道歉就可以畫上句號嗎?若是訴訟和維權的目的僅是如此,那麼類似的現象則難以避免,大不了下一次再道歉一次。
  教材作為規範性的出版物,其影響非一般出版物可比,有著嚴格的質量標準,其出現錯誤就可能形成誤導,由此帶來的後果,也應由其承擔。比如若是因為教材的錯誤,使得學生在考試過程中跟著犯錯,那這樣的後果由誰擔負?
  雖然我國目前還沒有全面實行產品強制召回制度,但也應由相關出版社實行自行召回,並支付由此產生的成本。在出版社未能履行其職責的情況下,教育主管部門和質量監督部門應當及時介入,避免使教材出錯成為民間維權之傷。更何況,教材的錯誤之處,跟教育主管部門和出版監管部門有不可分割的關聯性。
  近年來,教材“出錯”並不是什麼新鮮事,不僅是語文教材,數學、物理、化學等教材屢屢被人挑出錯誤,一些出版社幾乎成了犯錯的“老油條”。究其原因,除了教材出版急功近利,以及教材出版管理行政色彩過濃之外,其根本原因還在於缺乏相應的追溯機制,使教材使用者的權益未能獲得保障。大多數情況下,教材出錯要麼是不了了之,要麼是在輿論的關註下而象徵性地道歉了事,很少涉及產品召回等具體補救措施,更沒有建立賠償和建立黑名單等懲罰性機制,“出錯”風險過低以至於歸於零,自然就會粗製濫造無所顧忌。
  原來對教材錯誤應當是“零容忍”,何以面對的卻是“零風險”的追溯機制,如此反差勢必導致維權路徑孱弱。事實上,教材出錯暴露的是系統性風險和體系性癥結,教材出錯不應完全將板子打在出版社的身上,教材從編撰、審訂、出版、發行和採購,這一系列的程序之中,如何實現把關,如何實現責任連帶,以及如何打破行政化色彩過濃的體系循環,才是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。
  堂吉偉德  (原標題:教材出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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